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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祖惠能禪師 開示
台中 南天虛原堂 虛筆 李生 傳示
為人處世當存有信念,才有依靠,也就有
長遠有效的準則,那就是法演四誡。
第一誡:勢不可使盡,使盡則禍必至。
待人不可竭澤而魚,做事不可為了達到目的
而不擇手段,不知自制而過於傷人,他人必
定記恨在心而反擊,所以為人處世不可過於
投入,否則對自己會產生不良的影響。
第二誡:福不可受盡,受盡則緣必孤。
福不是一個人獨享的,一個正常人的心態,
「與人同享」才是真正的快樂,任何的喜悅
當與人分享,那福氣才會應運而生,不斷的
滋長。
第三誡:話不可說盡,說盡則人必易。
言語是人與人溝通、交換意見、與宣慰情感
的橋樑。話說明白即可,不可過於激烈、偏
頗、虛偽與諂媚,這都是不好的。過份的阿
諛(即是灌迷湯、拍馬屁),都會引起反感。
又過份的武斷,也會引起反彈。佛家所說:
惡口、兩舌、綺語、妄語,這都是說明話不
可說盡的禁絕。
第四誡:規矩不可行盡,行盡則人必繁。
規矩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,要適其當,不可過
苛,也不可過於放縱,當恰到好處最為微妙,
如此才能中規中矩而達到人生的溫暖與關懷。
法演四誡是圓融的信念,是現代人所需要
的,有化簡馭繁的實際效果,開創出無限的空
間與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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