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湘子仙翁 開示
豐原 寶德道院 宣筆 邱生 傳示
眾生各各希望子女皆能在家孝敬父母,
在外做社會賢能之才,然而欲使兒女有所賢
孝有其條件,首先身為父母的自己必須【以
身示教】。
首先,對於自己的父母理當秉持恭敬真
誠之心,予以順從父母心意,成為社會有用
的人;其次,手足禮讓,朋友守義,謀事必
以正當而盡心守責。能夠順從父母的這些小
心意,則身為他人父母的自己也才有能力教
育子女,否則往後子女何以孝敬自己。
另外,對於子女則必須能夠深入了解其
心思,方能正確引導其所需,對於子女並非
一意苛責,更不該寵溺;過份苛責子女,容
易養成叛逆性格;過份寵溺子女,容易使子
女無法在社會生存,成為偏差思想的一群。
在二十年前,於台中地區,乃有盧姓人
家,家庭務農,盧老父親晚年而逝,上有一
母,盧老為能讓母親過比較正常的生活,於
是改經營齒模事業,從此生活便有規律。盧
老為能侍奉母親,故每日必定準時於五點下
班回家,讓母親可以寬慰。盧老對於母親之
生活起居,皆不敢稍有疏忽及怠慢,凡是母
親未能準時用膳及餐飲而與以往有所不一之
時,皆予以關心,並耐心的詢問母親身體狀
況及心情如何。若是詢問之下,是身體出了
狀況,便立即求醫診治;凡詢問之下,是心
情產生無明煩悶等,便帶著母親前往海邊或
山區,藉以讓母親紓解情緒,散除煩悶之心
情。
盧老之子女從小便在旁看著、學著,現
在子女各自成家,但凡有事出遠門,必定先
向盧老夫婦稟報,得其應允;若遇私事出遠
門,亦事先徵得父母同意或者邀父母隨行;
在工作崗位上,更是善盡本分,此便是上行
下效之孝德。
在三十年前,於嘉義地區,乃有林姓人
家,林氏乃是一般上班族,父母早年亡故,
幸在其雙親亡故之前已成家,並育有一子一
女。隨著林氏之父母亡故,自己及妻子又為
了工作而無暇照顧子女,幸有鄰里及一些親
戚平時皆能發心輪流照顧林氏的子女。後來
,林氏的子女有很懂事及乖巧聰明,對於林
氏夫妻從無怨言,乃能體諒父母之辛勤,乃
是為了使兄妹生活跟得上別人。
追溯林氏過去生中,乃是農家子弟,平
時對於長輩無論親疏皆能恭敬招呼,對於幼
小的孩童皆能關懷,常教以孝順父母以及兄
友弟恭。因為這個善因,造就林氏現世獲得
子女賢孝的善果。
是以故,奉勸世人,人生處世,應抱持
著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‧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」
的精神,不斷培育孝子賢孫的善德,始得綿
延傳承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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