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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己亥豬年將至

修因在此祝福各位格友

新春愉快 平安喜樂 豬年行大運 !

上篇談到求發財 但當有財時 如何來分配處理較恰當?

 

司命真君 開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台中禪化院虛原堂 聖筆傳真 修因編輯 

 詩曰:

人生短促似雲煙,

修善積德種好緣,

剩雪殘冬皆看盡,

四分財富樂心田.

 

    布施是一件利人利己之事,

因為布施可以去除自己的「慳貪」,

長養慈悲心,並且種福得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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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世尊即提出財富四分法之概念,

如此不但可以內外兼顧,

也可以讓個人、家庭生活美滿,安詳和樂。

 

世尊提出之財富四分法為:

 

一、一分作為個人及家庭之生活費用。

 

二、一分作為儲蓄,以備不時之需。

 

三、一分作為事業,或是購置房產、

    田產,及子女教育等費用。

 

四、一分中的一半作為投資費用,

    另一半作為布施費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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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若能依此財富四分法而行,

不但可以布施行善,累積福德,

也不會產生財富危機,影響家庭生活。

 

若是已退休沒有收入,

又必須靠子女奉養的長者,也是一樣。

要以生活無虞為優先,

並且存一些錢備用,

有所結餘再拿出來布施。

不可將子女奉養的錢財,

透支布施,或是全部拿去布施。

 

否則不但布施時,心有所顧忌,

也會讓親子之間產生爭執,

引生出一連串的煩惱。

 

布施要先「自利」,有能力再「利人」

如此,

未來只要一想到過去的布施,

內心就會升起快樂和安詳感,

這樣,

才是中道、長遠且適當的布施也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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