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命真君 開示
台中 南天虛原堂 聖筆 王生 傳示
詩曰:
人生短促似雲煙,
修善積德種好緣,
剩雪殘冬皆看盡,
四分財富樂心田.
聖示:吾今日以「快樂布施」為題,
供世人參悟。
布施是一件利人利己之事,因為布施
可以去除自己的「慳貪」,長養慈悲心,
並且種福得福。
但是布施除了要有智慧外,也不應以
「求福報」的心態布施,否則容易產生反
效果。吾舉一實例說明:
有一位經營外銷事業甚為成功的老闆
,在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,把握了機會,
賺進不少財富。而老闆娘則心性慈仁,樂
善好施,也常對先生說:「布施愈多,福
報就愈多。」因此,有一年其先生即布施
了一千萬元。然而不幸的是,隔年景氣卻
開始下滑,公司經營也出現危機,最後因
為資金周轉不靈,造成公司倒閉。夫妻二
人則為了當初布施一千萬元之事,吵得不
可開交,最終也離婚收場而勞燕分飛。
其實,布施有布施之因、緣、果,做
生意成功有做生意成功之因、緣、果,若
是不明布施之真諦,有時候,布施不但得
不到快樂,反而會引生煩惱。故自古世尊
即提出財富四分法之概念,如此不但可以
內外兼顧,也可以讓個人、家庭生活美滿
,安詳和樂。世尊提出之財富四分法為:
一、一分作為個人及家庭之生活費用。
二、一分作為儲蓄,以備不時之需。
三、一分作為事業,或是購置房產、田產
,及子女教育等費用。
四、一分中的一半作為投資費用,另一半
作為布施費用。
一個人若能依此財富四分法而行,則
不但可以布施行善,累積福德,也不會產
生財富危機,影響家庭生活。
若是已退休沒有收入,又必須靠子女
奉養的長者,也是一樣。要以生活無虞為
優先,並且存一些錢備用,有所結餘再拿
出來布施。不可將子女奉養的錢財,透支
布施,或是全部拿去布施。
否則不但布施時,心有所顧忌,也會
讓親子之間產生爭執,引生出一連串的煩
惱。
布施要先「自利」,有能力再「利人」
,如此,未來只要一想到過去的布施,內
就會升起快樂和安詳感,這樣,才是中道
、長遠且適當的布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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