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賢菩薩 開示
台中 懿敕拱衡堂 勇筆王生傳示
修因編輯
述論:對治 !
云何「對治」?即是針對缺失加以拯治。
我佛開悟,以世間眾生八萬四千煩惱門,故
說八萬四千法加以對治。
眾生際此末法,慧根迭受累世諸善惡業
所蔽障、或影響,因此善業得福報,卻沉溺
享福,反造新業!若受惡業果報,動輒怨天
尤人!是以故,佛家因果論不將善業之福報
列為正面。因為眾生享福,自認理所當然;
反之,惡業果報緣熟,縱然平生非大惡、或
亦有行善,卻也難免乃又怨天不公、諸佛菩
薩不佑!
故眾生要明對治之道。目下末法,人心
功利,三毒貪嗔癡可謂病入膏肓,無以自拔!
貪者,貪求名利,汲汲鑽營無非為財!嗔者,
心性不修,大小事動輒生怒。癡者,迷於異
性、貪戀浮華之表面情欲,乃致慧根、靈性
悉皆不復存於腦海宅心之間。三毒可謂寫盡
天下眾生之表象!
如何對治之?只有「四無量心」是對治
三毒不二法門:
因為「慈」心乃及物,見生而惜;見死
而憫,因此「悲」願即起。故眾生要有慈心,
始能完備慈悲,如此即可使我心視眾生一律
平等,可消弭貪心、貪財,乃至不法惡行。
譬如詐騙他人財物,雖然自身得財而喜,但
他人失財之痛,只有慈悲存心始能體會他人
之痛。
「喜」者,一切視如廣長舌;人有指責于
我,視為規過(近世亦有人視為幫我消業,
亦可)。一切加諸於我,甘之如飴(當然,
並非是指諸如引頸受戮之情形)。若我人可
以常存歡喜心,對於身外之聲音當視天籟,
而非噪音!(當然談何容易?俗謂「泥人尚
有三分土性」,何況是人!這就是靠自己的
體認及修涵。)
「捨」,要能捨得;所謂有捨、才有得,
我人即緣於私心,才不願捨。不論是施財、
施物,甚至微小至一個親切笑容及問候!眾
生處於人際互動中,絕不可能只得、而不捨。
(若只得而不捨,那麼一定成為孤寡,無有
親伴友好!)
「捨得」是對治三毒最高陀羅尼。因為
能捨,即是心可無執,則貪什麼?嗔什麼?
癡什麼?關鍵就在不能捨。但是要捨,並非
如我佛之開悟是剎那即具;必要時時慈悲、
喜長存我心,久而久之,自然對身外一切即
可有捨。
吾眼見目下眾生陷此三毒之漩渦中,深
願能有助益眾生脫此泥淖!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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