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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闕御使王天君 開示
台中 懿敕拱衡堂 勇筆王生傳示
修因編輯
案由:台灣南投小鎮,有位王姓老婦,此際猶
存活,年已近七十,身有重症,乃罹患血癌
之症;並且膝下無子女可承歡及侍奉,獨自面
對孤苦重病之晚年。雖然尚有幼弟為伴,並且
尚有餘裕資財可作陪伴及醫病所需,但是此等
人生雖非悲慘,亦絕非幸福!
說明:此婦之所以有此命象,並非註成。其幼
年亦屬家道小康,父為軍人,來台轉任政府官
要,且父一生清廉,家教亦嚴,子女均受高等
教育,因此此婦及長,嫁於國外殷厚商家。惜
其夫婿英年早逝,緣於外國律法不同於台灣,
因其夫遺產,乃與婆家大起扞格、及爭產之
事。其間,不但辱罵婆家,甚至怨恨心重;雖
非以毒害人,但卻常有藉一知半解之道聽塗
說,有意無意間欲陷害婆家。最終,當地律法
確定其無法繼承其夫遺產,僅能在其夫生前所
給予之資財,歸其所有,此婦始死心回台定
居;孰料五十之年,即陷此重症迄今。
附註:此婦不甘其夫遺產未能如本地律法,至
少繼承一半,落得分文未得,乃有心生恨意,
作出對長上不軌、不敬之作為,乃遭致此重病
纏身。雖然其父為官清正,其長輩更是宗教賢
達,猶然無法弭平其惡心惡業,甚願世人閱此
案例,知所警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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