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地藏王菩薩 開示
台中懿敕拱衡堂勇筆傳真 修因編輯
在因果報業中,是種何因、得何果,此
乃輪迴之定律,果報所必然之要素。但是在
大原則中,許多細節仍然可以由自身掌控,
或曰:可以扭轉其既定方向。
吾不舉鳳儀及了凡二例,此眾生已皆悉
知,但卻仍未大俾益于眾生改變心志之動
力。因此,吾僅就其事件過程加以析解,而
由眾生自行抉擇。
所謂「一念」,即乃我人對於行事之最
初動機。譬如眼見美色、財利,當下所起之
念是為何?若是念起「攫取」,那麼後果必
然付諸行動;至於行動之後果,則需視其手
段、行為。
若見美色在前,僅作賞心悅目、一笑置
之;若財利在前,視如過眼雲煙、不貪不
取,因此將無行為。如此兩種結果,必然迥
異!
是以,當此一念之「判斷」,必要在平
素中對道德禮俗、乃至律法能知敬畏,乃至
凜遵;是福、禍之結果,當是在起心動念之
時!眾生至此,是否有所體悟?
復次,或有人推託藉口:「當時一念,
是有因業果報在祟擾」,乍看似是而非,本
質上仍不脫自身欲望之心念。縱然確實果報
現前,但是如吾舉例之美色與財利,其主要
動能絕非業力,而是自心之心魔。
所以平素對自身起心動念,若能完全掌
控、抑制,則未來無窮禍患,將消弭于無
形!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