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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己亥豬年將至
修因在此祝福各位格友
新春愉快 平安喜樂 豬年行大運 !
上篇談到求發財 但當有財時 如何來分配處理較恰當?
司命真君 開示
台中禪化院虛原堂 聖筆傳真 修因編輯
詩曰:
人生短促似雲煙,
修善積德種好緣,
剩雪殘冬皆看盡,
四分財富樂心田.
布施是一件利人利己之事,
因為布施可以去除自己的「慳貪」,
長養慈悲心,並且種福得福。
自古世尊即提出財富四分法之概念,
如此不但可以內外兼顧,
也可以讓個人、家庭生活美滿,安詳和樂。
世尊提出之財富四分法為:
一、一分作為個人及家庭之生活費用。
二、一分作為儲蓄,以備不時之需。
三、一分作為事業,或是購置房產、
田產,及子女教育等費用。
四、一分中的一半作為投資費用,
另一半作為布施費用。
一個人若能依此財富四分法而行,
則不但可以布施行善,累積福德,
也不會產生財富危機,影響家庭生活。
若是已退休沒有收入,
又必須靠子女奉養的長者,也是一樣。
要以生活無虞為優先,
並且存一些錢備用,
有所結餘再拿出來布施。
不可將子女奉養的錢財,
透支布施,或是全部拿去布施。
否則不但布施時,心有所顧忌,
也會讓親子之間產生爭執,
引生出一連串的煩惱。
布施要先「自利」,有能力再「利人」,
如此,
未來只要一想到過去的布施,
內心就會升起快樂和安詳感,
這樣,
才是中道、長遠且適當的布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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